最高人民法院:有效規制各種壟斷行為
最高人民法院11月17日舉行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新聞發布會,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郃中林表示,將依法審理案件,有效規制各種壟斷行為。加強對平臺經濟、核心技術、醫藥通信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司法力度,嚴厲打擊壟斷協議行為,有力制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,遏制濫用行政權力排除、限制競爭行為,消除市場封鎖,推進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,營造有利于科技創新和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。 | 相關閱讀(虎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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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穎馨
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司法新聞發布會,強調堅決及時制止壟斷行為,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,營造有利于科技創新和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。
隨著經濟發展,近年來,一些市場壟斷不斷抬頭,長此以往,經濟和社會發展受到影響。對于醫藥、電商等重點領域壟斷,國家監管部門予以處罰,如市場監管總局2021年4月15日對揚子江藥業集團7.64億元處罰;當年阿里被罰182.28億元、美團被罰34.42億元, 通過處罰,打擊壟斷,不斷凈化市場環境。
壟斷現象的出現,終究是為了壟斷利益,導致一些行業巨頭們鋌而走險。國家出臺措施,有效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,切實保護市場公平競爭。未來市場主體將更加多元化,過去憑借壟斷優勢通吃的局面將逐漸被打破。從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,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。